这些减肥零食查出禁药,广州警方捣毁两工厂
2019-06-27 21:46 羊城派 原创
消费者食用后会产生严重腹泻等不良状况,严重者甚至造成人体器官衰竭

文、图/羊城派记者 付怡
通讯员 刘瀚立 张毅涛 陈玉敏 高蓓蓓

近年来,一些所谓的健康无添加的减肥产品以日常零食为载体,大肆宣称具有较好的减肥功效,受到爱美人士的追捧。然而,这其实是一些不良商家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了致泻类化学物质,通过致泻达到减肥目的。消费者食用后会产生严重腹泻等不良状况,严重者甚至造成人体器官衰竭。

近期,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一跨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的新型犯罪网络,捣毁食品非法添加地下工厂3个,查获宣称食用后能清肠排便从而达到减肥效果的青梅、玫瑰茄等果脯、蜜饯类食品30余吨,依法刑事拘留4人。

该团伙十分狡猾,为了逃避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匹克硫酸钠等具有强烈致泻效果、对人体危害巨大但却不在国家相关食品禁用物质名录的成分,该成分难以鉴定、添加行为难以定性,是一种新型食品非法添加犯罪行为。

热销减肥产品暗藏玄机

今年初,食药环侦支队发现保健品市场上十分流行的一类宣传食用后能清肠排便从而达到减肥效果的青梅、玫瑰茄等果脯、蜜饯类食品,可能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侦查员分析认为该食品可能添加了“酚酞”“西布曲明”等常见致泻类违法添加成分,但经检测后发现并无上述物质。

侦查员继而对该产品的买家、市场的客户进行走访调查。消费者反映,在服用少量该产品后,即出现明显甚至严重的腹泻状况。而在这款产品注明的配料表中,却没有任何一项具有强效致泻效果的成分。

侦查员产生疑问:“这些所谓的具有减肥效果的蜜饯、果脯,是否含有非常规、市场曝光率低的致泻成分?”侦查员突然想起,外地公安机关曾到广州市协查一宗因过量食用“酵素”类减肥产品致死案件,尸检显示死者系因双醋酚丁重度中毒导致多器官组织坏死、衰竭而致死,双醋酚丁具有严重致泻效果,对人体危害巨大。

“专业”添加逃避打击?警察蜀黍不同意

为了查明涉案品牌产品是否含有该化学物质,侦查员将样品带到相关药检部门进行检测,结果被告知广州市内无检测上述成分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后经民警多方了解,获悉在北京有一家具有检测上述成分的机构。在北京,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分别含有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比沙可啶的衍生物)两种具有通便导泻作用的化学物质,人食用过量会对人体器官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导致死亡。此外,这两种成分必须经过人工合成进行添加。

明确添加物质后,一个核心的法律难题出现了: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两种物质并非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禁用物质,难以认定为刑事犯罪进行打击。侦查员没有放弃,经过研究讨论,并依法邀请多名行业权威专家进行集中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对人体危害巨大,违法添加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这两种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跨省追击,全面摧毁犯罪网络

有了这一法律支撑,食药环侦支队立即组织展开全面调查,迅速确定了问题食品的加工工厂、仓库、办公室、档口等多个地点的确切位置及该团伙行为规律。

4月26日,食药环侦支队组织警力对涉案公司开展突击抓捕,分别在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路附近及江高镇“广州酵X生物科技公司”控制丁某、杨某等15名涉案人员,扣押“曼曼轻”酵素青梅、“恋瘦”酵素玫瑰茄、“恋瘦”酵素葡萄柚、“恋瘦”辣木叶酵素粉、“恋瘦”综合果蔬酵素粉成品等产品共计45万包,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6月18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广州警方调集警力赴省外捣毁向“广州酵X生物科技公司”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半成品的生产加工厂2家,控制员工近百人,抓获该两家加工厂老板邓某、张某,现场缴获青梅、玫瑰茄等果脯、蜜饯类有毒、有害食品共30余吨,经初步统计,其累计销售金额5000余万元。

目前,上述4名工厂老板丁某、杨某、邓某、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爱美之道却各不相同,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以健康减肥为宗旨,切不可盲目相信市面上一些以短期内能减肥、通便清肠为噱头的食品或保健品,务必谨慎购买,服用后如有不适现象一定要及早就医。警方温馨提示,健康饮食、适量运动、睡眠充足才是最佳减肥良方。同时,警方正告个别不良商家、企业,食品安全与所有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游走于法律边缘就能够逃脱法律打击,警方一定会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