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出行的乘客大量增加,很多短途乘客及无票乘客上车后补票,甚至直接“强行”坐到目的地,造成列车超员,致使后续乘客无法上车。
针对部分旅客“买短乘长”致列车超员的情况, 铁总日前正式回应称,如果旅客没有按规定补票强行越站乘车,到站后铁路部门将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买短乘长”成为近期的舆情热词,有网友们质疑为何总是老实人吃亏?然而,列车超载导致后续买票乘客无法上车,只能怪“买短乘长”的人吗?如何减少或者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对此,专家和网友持什么观点?请看本期燃话题——
【事件】
多名持票乘客无法乘火车
5月1日凌晨,多名网友发文称,他们购买了车票,但却在山东淄博火车站无法凭票上车,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火车实在无法再上人,可以为他们办理全额退款。
此外,南京火车站多名乘客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网友反映的购票无法上火车的问题,涉及5022次列车途径站淄博火车站、K8372次列车途经站南京火车站。
列车超载不能动并非第一次。今年清明小长假最后一天,G7192次复兴号列车就出现过不少旅客“买短乘长”,导致列车超载,晚点一个小时。
【原因】
“买短乘长” 造成列车超员
车站系统显示,4月30日晚,5022次列车到达淄博火车站后,本该有310名旅客下车,而当天实际下车人数仅为30人左右,本该下车却没有下的旅客挤占在列车上,导致近100名买了票的旅客上不了车。
工作人员称,当天有300多名旅客持短途车票拒不下车,整列火车只有一名乘警,工作人员劝解旅客下车的工作难度非常大。最终,当天近100名持票未上车旅客中,约50名旅客办理了转乘,其他旅客办理了退票。
【争议】
人性化操作造成铁路出行困扰
按照现行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章第七节第三十八条: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
允许“买短乘长”,既能满足部分乘客临时变更到站地点的需要,也可以更充分使用运力。但是,在法定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时期,“买短乘长”变成了投机取巧的规则漏洞,影响高铁运行安全,造成了普通乘客的铁路出行困扰,背离了规则制定的初衷。
【治理】
恶意“买短乘长”或留下案底
按照现行法规,逃票乘客将被纳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甚至还会因诈骗被处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实际操作中来看,大连、青岛、长沙、衡阳等多个地区均有警方出手治理“买短乘长”恶意逃票,惩处措施一般为行政拘留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另外,山西临汾的民警在今年春节期间,发现一名乘客采用“买短乘长”的方式先后往返北京61次,已经查明的涉案票款达到了11180元,已构成刑事犯罪。
【措施】
执意越站加收50%票款
针对部分旅客“买短乘长”致列车超员的情况, 铁总5日正式回应称,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和秩序,在客流高峰期的重点列车、重点区段,如果列车没有运输能力,将停止办理越站补票手续,并引导旅客按车票票面标明的车次、区段、座号乘车,防止出现严重超员情况,影响后续旅客乘车。如果旅客没有按规定补票强行越站乘车,到站后铁路部门将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大咖谈】
刘金纲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旅客成功购买车票时,其与铁路运输企业订立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就已经成立,并且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该合同才履行完毕。因此,对于无法正常上车的持票旅客来说,承运人实际上是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按约定期间运输的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虽然《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38条允许承运人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为有需求的旅客办理越站补票,但客流高峰期中的“买短乘长”导致的列车超载情况显然不属于“有运输能力的情况”,所以此时承运人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向旅客事先声明不予办理越站补票;若旅客仍强行越站,则根据相关规定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此外,还可参考港铁相关规定,越站乘车不仅要加收50%的票款,还要收取一定金额的附加费。(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黎绮玲亦有贡献)
梁国雄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
铁路部门允许大家“买短乘长”,得益于铁路运力的长足发展,平日供给已经基本能够满足甚至超过需求。只不过在节假日出行旅客激增、运力紧张的时候,太多乘客“买短补长”就不好操作了。
这只是客流高峰期间铁路运力仍然有缺口的表现,关键是铁路部门需要完善制度、明晰标准,避免已购票乘客利益受损。
另一方面,对待新的安排,乘客也需要持一种包容接纳的心态,给予更大的耐心、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让制度日益成熟,让自己有机会更好地享受国家铁路发展带来的各种成果,出门更便利、更舒心,生活更有幸福感、获得感。
林泰松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少数乘客是利用“买短乘长”故意逃票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解决,参照铁路部门的新措施,如乘客执意越站乘车,除补票外还将加收50%的票款。
但我认为该措施的力度在出行高峰期稍显不够。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措施:无票或持有伪造或涂改等无效车票乘车,除了补票和加收应补票价的五成,还可加收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费。
另外,对不接受补票、拒不下车者,建议可计入其信用记录,并强制其下车;情节严重者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比如5倍以上补偿票价罚款,360天无解禁限制购买任何席位车票。
不过,根本方式还是增加运力,加开临客、重联、卧代座等其他运输方式,并且加强宣传,推荐各种转车方案,提供更多转乘的便民、优惠项目。
庄伟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教授
火车票不是简单的票据,是乘客向企业购买服务的凭证,铁路公司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票一经售出,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就生效,双方必须有契约精神,严格遵守约定。如果违约,有可能侵犯对方的权益。相关的调整,必须以不侵犯对方权益为前提。
如果是在平日空余位置比较多的情况下,“买短乘长”政策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使资源最大效益化,可让更多的乘客得利。但是在节假日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它有可能影响铁路所提供的服务,损害一些乘客的利益。
我认为,应该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平台来完成政策的弹性调整。这样既保障乘客的权益,又可以充分利用资源。
桂芬
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度假市场部总监
“买短乘长”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但技术上做不到及时的数据监控的话,会造成秩序混乱。铁路部门可以基于往常的客流情况进行预判、监控,并根据实际运力对“买短乘长”的合理范畴做出制定。
个人认为,加收50%票款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会让市民认为是铁路部门为盈利而制定的规则。建议铁路部门可以采取购票前的强制预警手段,购票的平台公司利用购票的途径再进行强加提醒,政府部门也可加强黑名单规则设置,让更多人的文明出行。
朱悦进
羊城晚报首席评论员
为避免“买短乘长”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作为铁路运营方无疑需做出长远的规划与安排。如进一步提高运力,科学合理设置和调度某些区段的运行图等。
更重要的是,完善行业法规与规则,既要对旅客的出行方便有人性化操作,同时尽量堵塞规则漏洞,尤其要强化遵守规则的制度刚性,如加强对恶意逃票、抢座者的处罚力度,列入征信黑名单等。
而对自觉遵守规则却造成损失者,则应有补救措施,如及时安排后续车次,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等。
一个社会,让守规则者为难吃亏,自我设限却无权益保障,而不守规则者却能屡占小便宜,比守规者得到更多利益,这只会令好人受气而助长坏人恶习。
近年列车上发生的诸如抢座、不买票乘车等不守规则现象屡有发生,而铁路部门却难施行有效的惩戒措施,这应引起社会管理者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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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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