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凶宅”可以退,买了“衰宅”能退不?难!
2019-04-16 10:24 羊城派 原创
买二手房,找保安大叔、街道大妈聊聊天,很有必要哟

文/图 羊城派记者 詹青

地产经纪小林最近非常郁闷。

最近这一个多月,他一直在忙一套位于白云区机场路房屋的买卖手续,交易双方的价格已经谈好,定金也下了,就差临门一脚签合同了。

谁知,就在昨天,买家说不买了。

原因是买家打听到,卖家的老母亲刚刚去世,她就在这套房子断气的。于是,买家不干了,说自己是买来是当婚房的,不想住进刚有人去世的“凶宅”。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现在要成交的房子突然成了“凶宅”,小林觉得很冤,卖家也不允许退房,但买方又坚决不买,也不肯支付中介费。

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能买到大吉大利的好房子

究竟什么才算是“凶宅”

对于“凶宅”,其实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按一般理解,至少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 房屋内发生的死亡事实必须客观存在。如果只有捕风捉影的各类传说,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凶宅”;

2. 发生的死亡事件非人为因素造成, 俗称“横死”。如由于健康原因病死或老死均属于正常死亡;

3. 由于特定事件影响, 多数人不愿购买此房居住。

所以,最通俗的说法就是,“凶宅”是指屋内发生过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的恶性案件房屋。有地产专家指出,上述案例,因为老人是自然死亡,严格上不能算是“凶宅”,不能作为中止交易的理由。因此,买家如果中止交易,会损失定金,而中介费最好和中介公司协商支付。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如果是真“凶宅”,业主与中介感受隐瞒不告知就要担责

不过,如果是真的发生了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房子,并且影响到物业价值的,便是“凶宅”。广州市力新律师事务所张力新律师告诉羊城派记者,从以往案例来讲,产生纠纷的原因均因卖方刻意隐瞒“凶宅”事实。

所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卖方理应将房屋曾发生过的事实告知买方,由买方作出选择。如卖方表示已经告知,应承担举证责任。

假如是地产经纪或卖家有意隐瞒事实,不告知买家,那么,地产经纪与卖家均要担责,买方可以撤销合同,并可获一定赔偿。

羊城晚报资料图

“凶宅”不多,遭遇“衰宅”该咋办?

不过,让很多地产经纪小哥吐槽的是,真正发生命案的凶宅并不多,如果真是“凶宅”,要隐瞒也比较难,而纠纷较多的,都是说不清的“衰宅”。

隔壁是凶宅,买还是不买?

地产经纪告诉羊城派记者一个案例:有套房子户型结构都没问题,关键是,这套房隔壁有点晦气。

半年前,邻居一个小姑娘因为抑郁症跳楼死了,她妈妈从此就搬离那套房子,在外租房住,两个月前,不知什么原因死在出屋了。因此导致这套“无辜”的房子价格直降30万元!毕竟隔壁是“凶宅”,很多买家都不敢下手。

空巢老人死亡十多天才被发现,算不算“凶宅”?

地产经纪沈先生也提供了一个案例,他曾接手一个盘源,房子没任何问题,不过此前住过一个老人,空巢独居,死亡十多天才被发现。后来还被登上报纸新闻,因为这个原因,房子需要降价15%出售。

房子是大宗交易,购买之前多些谨慎还是很必要的

上述案例,其实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凶宅”,最多只能算是心理不适,但也会影响房屋价值。如果不小心买到,闹到法院上恐怕也有一番扯皮。

所以,有地产专家建议买家,如果要买一处合心意的二手房,最好还是做到以下两点:

1.买之前,找上下隔壁邻居聊聊天,上网搜搜相关信息;

2.如果真害怕不小心买到不吉利的房子,可在合同做些补充约定。

来源|羊城派
题图|羊城晚报资料图片
责编|邓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