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子买不成,佣金都得全给
2019-03-16 08:00 羊城派 原创
不管买卖合同是解除还是履行,中介公司都有权依约收取佣金

文/图 羊城派记者 詹青

案例来源: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案例回放:

业主李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促成与买家钟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中约定业主同意佣金从尾款中扣除的格式条款,其后,钟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了尾款3万元。

后因房价上涨,业主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又私下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其中明确买卖双方自愿解除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李先生返还钟先生定金等事项。

当某中介公司事后知晓并向李先生催讨佣金无果后,中介公司依约将代管的尾款转成佣金。

李先生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尾款3万元。中介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法院确认尾款转佣金行为的合法性,并要求李先生支付剩余佣金及滞纳金。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定中介公司胜诉,收回剩余佣金及滞纳金。

现在大多数人购买二手房都要通过中介经纪的居间服务

案例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业主李先生与买家钟先生已经由中介公司居间成功,不管买卖合同是解除还是履行,中介公司都有权依约收取佣金。

也就是说,本案只要佣金确认书没有约定其他特殊的支付条件,且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中介对解约或未履行没有过错,中介公司就达到法定收取佣金条件。

在本案中,买卖双方解约纯属自愿,与中介公司无关,不影响中介公司收取佣金。

总结:

自愿解除合同,不影响中介收取佣金;

一方违约解除合同,违约方需支付佣金。

记者追问:

房子买不成我够伤心了,为什么中介费还得照给?

买房子是大宗交易,定金、中介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但是 ,交易到一半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导致交易不成。

对于交易不成,佣金该不该给的问题,这也是中介与买卖双方官司频生的主要原因。

通常中介都主张居间代理在买卖双方签约一刻即已实现,因此中介费还是要交,因此也屡屡出现交易不成中介追佣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而一般,按照定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约定,这样的官司,常常买家会输。

如果是违约方的话,往往意味着不仅仅要赔付或者损失定金,还要额外支出一笔中介费,真是“衰”到了极点。

想想真是奔溃   图/羊城晚报资料图

有中介提出:交易不成、佣金全退

正是市场有这样的痛点,也有中介提出承诺口号:交易不成,佣金全退。

广州链家地产客服部经理陈伟娟告诉记者,“交易不成,佣金全退”这个服务承诺在去年12月20日推出,至今为止共发生4宗的退佣个案,若全额收佣,佣金总计18多万元,他们一共退回8万多元佣金,余下10多万元的佣金也不再追收。

据介绍,这四宗交易不成的原因涵括了时下交易不成功的各个方面。

第一宗交易是买家贷款审批下来的贷款成数不足,无力现金凑齐差额补足楼款;

第二宗交易则是涉及税费优惠,业主一开始称是“满五”“唯一”,后来到交税阶段才是家庭成员另有一套住房,不符合税务优惠,由于楼价较高,无法就税费负担达成一致而解约;

第三宗交易则是客户对房屋素质尚满意,但是后来在过户时得知土地年限剩余不多,因此提出解约;

第四宗则是买家从别人处得知房屋曾出现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虽然经纪从公安、新闻报道等多处都无法确证相关事实,最终买家坚持提出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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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佣服务虽好,买卖双方仍要谨慎

“交易不成,佣金全退”的服务,显示了中介行业更好的服务水平,值得提倡。

不过,交易“挞Q”,中介佣金可全数退回,买卖双方就可全身而退吗?

资深行业人士表示,一旦交易不成,矛盾焦点并不是中介与买卖双方的追佣问题,而是买卖双方对合同解除、违约责任认定以及违约金计算的争议。

交易不成,恐怕违约的损失会比中介费还要大   图/视觉中国

以一笔楼款为400万元的交易为例,佣金2个点,中介费为8万元,签约交10%,楼款为40万元,如果交易不成,无论是没收定金还是双倍退定,以及按日支付总楼款0.05%的违约金,交易不成的金钱损失远超过退回的中介费。

至于因交易不成而产生的时间成本和因楼市变动而造成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行业人士认为,由于交易过程还是会产生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交易双方还是应该审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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