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詹青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商品,小到食品、大到汽车,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侵害时,通常都能够享受到退货、召回、维修、双倍赔偿等权利。但是,作为最昂贵的大宗消费——房屋如果出现问题或纠纷,购房者却往往处于弱势。(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房产维权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购房者与开发商强弱悬殊的不平衡,好比把不同重量级的选手放到同一个拳击场里,本身是不公平的。
比如因为质量问题而退房,成功的可能性便很低。因为只有认定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方可退房,“房屋质量瑕疵,则通过修复解决”。然而,是质量问题还是“瑕疵”?在这一点上,强势的开发商往往有理由推诿责任。 如果遇上房价一直在涨,开发商就更硬气了,消费者根本不会退房。如果房价跌了,这个时候,变了味的“降价退房”反而还有点希望。所以说真是咄咄怪事,搞到最后,楼市的消费维权往往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开发商安抚一下、再辅以时间拖延,拖到大家都没脾气,慢慢就给抹平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因此,在购房这件事上,与其奉劝购房者们留足证据、抱团抗衡,不如告诉购房者一个清醒的事实——除了要求开发商讲信誉,你还得做好功课,事前理智、带眼选楼,比事后维权要理智一些。
首先,在你尚未购房的时候,你是强势的买方。
你不仅有充分的议价空间,更有充分的考量房子价值的可能。所以,这个时候要谈条件的话,你是最有话语权的。比如去年引发多次维权的“双合同”问题,焉不是当初购房者们“自愿”被捆绑?事后再谈“套路深”,又徒呼奈何? 其次,在购房时一定要记住,任何时候,房子的自住功能都在投资功能之上。
我们在被开发商洗脑之后,满脑袋里常常就只有“升值”、“潜力”这些词,抱着计算器不断算楼价和折扣,却很可能会忽视房子最重要的居住价值。
说到底,房子是买来住的,所谓“升值”对很多人来说只是“纸上富贵”。但是切切实实的生活问题,却每一天都在影响你的居住质量,比如住进去才发现,说好的“30分钟通勤”呢;住进去才发现,开发商承诺的学校在哪……
所以,购房的时候要进行生活推演,多跑几次、自查规划,如涉及到你非常关注的学位问题,则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毕竟学区路段每年都会变更。(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有人开玩笑说,宁愿相信这世界有鬼,也不要相信开发商的“鬼话”。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毕竟在失信成本不高的当下,相信自己眼睛的判断,比相信开发商的宣传要靠谱得多!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梁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