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漫画/陈春鸣(另署名除外)
个案回放
旧租客把房子转给同事住,点知搞出个大头佛
张姨在珠江新城有套小房子一直在收租,由于地段好,从不担心没租客。最近一个租客是高级白领,张姨很放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因为人事调动的关系,这个租客不得不离开广州去上海公司工作,于是就向张姨提出:虽然自己不能住到租约期满,但已找到一个同事继续租住,一切条件不变。张姨心想,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就答应了。
新租客入住没过多久,因做饭时没看好火,把煤气炉、抽油烟机等炉具、厨电产品都烧坏了,厨房也熏得不成样子,根本无法再继续租出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新租客眼看租约快到期,居然一走了之,把张姨气得够呛。
无奈之下只好找老租客讨说法,因为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一定要佢‘孭飞’!”
但老租客却说不是自己闯的祸,房屋的使用者已经“换角”,不应该向他索赔。律师说法
转租前应明确约定可能涉及事宜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瑞莲律师认为,租客是否有转租权应事先在租赁合同里明确约定;转租后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也要约定清楚。
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规定,转租后第三人造成的房屋损失由转租人负责赔偿;返还房屋后,租客将不再享有遗落东西的所有权。
如果张姨签订这个文本的合同,前租客应对张姨房屋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指出:转租房屋需要两个书面文件——租客请求将房屋转租,须经房东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房东同意转租的,租客应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原合同的约定,并应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房东。
正所谓口说无凭,陈瑞莲律师建议,以后如果要转租房屋,除了口头说明之外,最好引用政府权威部门示范合同的相关条款,且各方都要签字为证。
如今,即将有新的合同范本作指引,给各方都有了比较明确的权利义务指引,有助于减少租赁各方关于转租问题的争议(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羊城派
题图|陈春鸣
责编|梁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