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各商家开启年度“促销战”。为应对“双十一”诱导消费、消费矛盾纠纷增多等问题,11月9日,广州市发改委转发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告,“双十一”期间,商家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诱导顾客购买。
而广东省消委会则启动“2018年双十一网购促销高峰期监督维权专项工作”,于11月11日至12月11日,开通“双十一”投诉咨询专线电话,并在“广东消费维权网”“广东消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双十一”维权专栏。据了解,专门为“双十一”维权开通专线和专栏,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这些促销行为被禁止
在广州市发改委转发的通告里,其中一部分是专门针对促销方式的。记者在浏览某电商购物平台时,发现有的商品详情介绍里写着 “全国最低”的广告语;还有一些商品的赠品所具体包括的项目规格、名称难以找到。对此,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了禁止提示,不得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馈赠物品不能为假劣商品。
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广东市民在购物期间,如发生价格纠纷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向相关部门反映。
为了应对“双十一”这一网络消费矛盾容易激化、消费纠纷投诉较为集中的特殊时期,广东还首开了“双十一”维权专线和专栏。11月11日至12月11日期间,广东消费者可通过拨打“双十一”投诉咨询专线电话(号码:020-85597315)投诉,并可通过“广东消费维权网”“广东消委会”微信公众号的“双十一”维权专栏(微信号:GDCC315)进行反映。
来源 | 新快报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