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10月24日广州推出的5宗宅地分别位于白云、花都、增城、黄埔四区,其中黄埔占了2宗:
白云区黄石西路第三煤矿有限公司地块,楼面价26500元/㎡;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花都湖以南J080YY1地块,楼面价17000元/㎡;
增城永宁街九如村8030地块,须自持50%的计容建面,扣除自持建面后,楼面价10710元/㎡;
黄埔区茅岗路以东,坑田路以北地块,楼面价20786元/㎡;
黄埔区萝岗车辆段地块,须自持106000平计容建面用作租赁住房,扣除自持建面后,楼面价15868元/㎡。
5宗地块将于11月22日15时限时竞价。
以下是地块的详细资料:
白云区
黄石西路第三煤矿有限公司地块
该地块面积10610㎡,计容建面42136㎡,挂牌起始价111661万元,折合楼面价26500元/㎡。
地块要求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地块采用“竞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最高限制价为161909万元。
花都区
广花公路以东,花都湖以南J080YY1地块
该宗地面积62454㎡,计容建面93408㎡,挂牌起始总价158794万元,折合楼面价17000元/㎡。
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实施配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地块采用“竞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最高限制价为159866万元。
增城区
永宁街九如村地块
地块编号:83101234A18030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宗地面积:61273.28平㎡(可建设用地面积50646.5㎡)
容积率≤6.0
建筑面积:≤303879㎡(其中须自持151939.5㎡)
挂牌起始价:162730万元
起始楼面价:10710元/㎡
该宗地不接受个人竞买和联合竞买,竞买人须提供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科技信息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地块产业类型为电子信息产业总部经济的证明。此外,地块要求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35亿元,投资强度为3808万元/亩。
项目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第二年(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年缴纳税收不低于300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年缴纳税收不低于500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年缴纳税收不低于1亿元。项目自建成投产起(2022年起),每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年缴纳税收1.5亿-2亿元。
竞买人需承诺设立25亿元人民币的半导体产业发展基金,建设半导体国际孵化器,力争建成五年内培育不少于30家高新科技企业,其中引进培育半导体产业企业不少于20家。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151939.5㎡),其中不大于自持部分的60%(91163.7㎡)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5年后可销售给符合增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对象;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的部分不少于自持部分的40%(60775.8㎡)。
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130000㎡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130000㎡,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黄埔区
黄埔区茅岗路以东,坑田路以北地块
地块面积13803㎡,计容建面52451㎡,挂牌起始价109023万元,折合楼面价约20786元/㎡。
地块要求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该地块规划条件中的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由黄埔区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及管理。地块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竞买。地块采用“竞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最高限制价为142900万元。
黄埔区萝岗车辆段地块
地块面积312376㎡,计容建面586493㎡,挂牌起始总价762441㎡,折合楼面价15868元/㎡。
竞买人须具有10年以上地铁线网(地铁线网是指3条或以上地铁线路)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步上传公司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的建设或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且该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有地铁上盖物业(指位于地铁站点主体结构正上方,且结构相连的物业)开发经验。
竞买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
竞得人在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盖下站场的保护及上盖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安全保障、交通疏导、施工组织、物业管理等签订建设管理合作协议,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前,应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会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竞得人在动工建设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萝岗车辆段运营中心审查同意。
竞得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须配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车辆段盖下站场用地相关手续。
竞得人按规划要求配建SD0219地块的防护绿地,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广州市黄埔区政府有关部门。
竞得人按规划要求建设SD0216地块内的110kv变电站和防护绿地,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的要求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地块内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广州市黄埔区政府有关部门。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西侧连接荔红一路的市政道路,建成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无偿移交广州市黄埔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盖上和盖下的建筑使用和设备设施维护,出让地块权属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行。
竞得人须在广州市黄埔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
土地项目建成后,受让人须自持不低于10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以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用于租赁住房,自持租赁住房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地块计算容积率建设面积中的地铁管理用房占地面积13175.397㎡已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完成,所属地块已办理划拨手续划拨给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该建筑量不纳入本次出让范围,所属用地也不属于本次出让范围,其产权不属于竞得人。
地块采用“竞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最高限制价为142900万元。
来源|广州房姐
题图|邓伟东
责编|邓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