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铭明
海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倩
电动自行车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衍生违章逆行、超速行驶、上楼安全等乱象。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丘育华提出建议,探讨能否在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同时,要求车辆拥有者或驾驶者对标机动车考牌制度进行考牌,从交规、驾驶技术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丘育华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他观察到,目前广州大部分小区及居民楼仅靠业委会和物业进行监管,监管力和执行力都非常有限,整治效果不佳。“我在往届几次建议中都持续提出必须严肃整治广州电动自行车乱象,得到了交通部门的积极反馈。目前为止有感受到好转,但没办法真正维持。”
2021年11月,广州正式启动了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度。“仅仅是车辆上牌,而不对驾驶者进行约束,是无法达到真正的监管目的的。”丘育华认为,在车辆上牌的同时,也要要求车辆拥有者或驾驶者对标机动车考牌制度进行考牌,并从交规、驾驶技术等多方面开展考核。“尤其是快递、外卖行业,更应要求源头公司将考牌作为相关职业员工的上岗、入职基本要求,从源头上对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技能知识、职业素养等进行规范和培训。”
丘育华建议,可适时实行与机动车驾照一致的年扣分制度限定,积分在一定时间内扣尽的,将停止该违法违章驾驶人员继续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权利,经重新培训考核后才允许上路。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社会监督,丘育华还建议,在上牌时最好前后车牌能同时安装芯片和二维码在号牌上,这样既可以适当地启用定位和数字化管理,同时也可以让市民在电动自行车违规时抓拍和扫二维码上传。此外,还应对电动自行车制造和销售端给予指引,对不符合标准和超出最大额定时速的车辆不予上牌。(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