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北京路步行街进行数字建档,建成智慧街区
2022-01-23 23:1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1月23日,15届17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1月23日,15届17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强调,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等坚持优先保护、原址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要对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内的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骑楼建筑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建档,并鼓励和支持老字号和非遗等文化资源进行转化和开发。

此外,还要重点推动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利用视频系统、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裸眼3D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智慧街区创建等街区管理工作,建设成实现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并独具广府特色的岭南商圈。

形成历史文化资源动态更新维护机制

据悉,北京路步行街地区有着2300多年的历史,拥有4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大量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规定》提出,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委会应当对步行街地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调查、确认、登记、建立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历史文化资源动态更新维护机制。鼓励运用三维测绘、数字或信息等新技术对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内的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骑楼建筑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建档,实现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存储、展示和信息化共享。

根据《规定》,在北京路步行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并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定执行,应当采取措施避让古树名木和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禁止砍伐、迁移古树名木和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同时对古树名木资源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并在古树名木树干边缘设置保护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置护栏等保护设施。

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应当按照绿化管理的规定执行。管委会应当协助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北京路步行街区域内的树木标牌,逐步建立树木档案,并加强对北京路步行街区域树木的日常巡查工作。

鼓励步行街地区周边单位设置临时停车场

《规定》提出,由管委会编制步行街区业态发展规划、指导目录和制定鼓励重点业态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推动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发展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数字商贸,培育推广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数字化商贸平台建设。

《规定》还提出支持北京路步行街地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鼓励开发北京路步行地区精品旅游线路,培育知名旅游品牌,提供智慧化旅游服务,培育云旅游等网络体验与消费新模式;利用视频系统、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裸眼3D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智慧街区创建等街区管理工作。

另外,《规定》提出,鼓励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及其周边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鼓励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及其周边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鼓励北京路步行街地区及其周边商场、民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供停车便利,提升旅游和商业效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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