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疫情防控还暴力袭警? 珠海首例涉疫袭警案判了!
2022-01-22 10:4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通讯员 肖辉燕 郑俏

年关临近,珠海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然而,现实中居然有个别人员罔顾法律规定,拒不配合防疫要求,还公然对抗执法权威。1月21日,珠海香洲法院审理一宗暴力袭警案,被告人蔡某拒不服从防疫要求,还多次暴力袭击履行防疫职责的公安民警,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这是珠海法院审理宣判的首例涉疫袭警罪案件。

2021年9月17日,蔡某从疫情高风险地区抵达珠海后被安排在某酒店隔离观察。9月20日20时许,蔡某手持一根木棍,悄悄从酒店后门离开。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黄某发现后迅速追上蔡某,劝告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安排。此时,正在酒店外围巡逻的民警谭某、辅警尹某闻声上前劝告蔡某,未料蔡某竟突然挥起手中木棍击向尹某头部。蔡某乘机逃跑,随后被增援的民警抓获,移送至另一酒店隔离。9月21日凌晨2时许,蔡某冲值班的民警大声喊叫。民警朱某上前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告诫其服从安排。而蔡某却趁机用力踢向民警朱某膝盖。2021年10月1日,蔡某结束隔离后被依法传唤至珠海市香洲公安分局南屏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接受讯问期间,蔡某又挥拳打了民警周某。

香洲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蔡某曾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18年8月9日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蔡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香洲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

香洲法院法官提醒,疫情防控,关乎你我,每一位公民都应严格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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