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近日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十个严禁” 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全市教育系统要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落实好“十个严禁”。
通知指出,珠海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靠前指挥,无论是已经放假的高校、初中、小学、幼儿园,还是正在紧张落实离校学生安排的高校、高中学校等,都要严格按照珠海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强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体干部职工、全体教师要对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执行、自觉落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这“十个严禁”包括:
(一)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以及任何形式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弄虚作假,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行为;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四)严禁擅离职守,违反值班备勤和带班值班制度,擅自关闭通讯工具,违反属地防控要求,擅自离开属地;
(五)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利用职务职权便利,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行为;
(六)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家长、学生、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以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七)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及密切接触者情况,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特定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等行为;
(八)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组织或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培训等活动;
(九)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等行为;
(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指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学校纪委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拒不整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从严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珠海市教育局设举报电话,接收群众、家长、学生的日常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家长、学生、群众进行监督。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