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何叶舟 杨小江
日前,珠海香洲交警接到一名群众的举报电话,说最近在小区地下车库里,看到一辆车前后的号牌不同。第一次见到时,他便心生好奇;第二次再看见时,号牌是之前的号牌,可车子却不一样了,他觉得很不对劲,于是向交警举报。
接到举报后,香洲交警大队林警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点,来到北环街某小区里。在车库转了一圈,果然在角落里见到了被举报的小车。这是一辆白色小车,后面的号牌是粤CU××86,前面的号牌却是粤CC××28,还是用燕尾夹夹上去的。
取下夹子之后,露出了CU××86的真实号牌。而另一个号牌,对应的却是一辆已报废车辆,显然套牌了。林警官觉得很奇怪,就到小区保安室里,调取了入闸口的视频监控。
这一查发现,一个星期内,挂着同一副号牌进入小区的,还有一辆灰色大众小车和一辆白色丰田小车。而且,都是用燕尾夹夹住号牌,开车的还是同一名男子,晚上开回小区,早上8时多再出小区。
小区里套了牌,那路上会不会也存在呢?林警官又调出系统里的情况,发现2021年7月18日到8月23日,这个号牌分别被夹在本田、丰田、马自达等十辆车上,行驶的路径十分单一,都经过了梅华路。
一个号牌套在十辆车上,林警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他再次来到车库里,回到白色小车旁,等候司机出现。8时52分,一名黑衣男子走了下来,准备开走车辆。看到交警在车旁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问发生什么事。
得知车子套牌被举报了,男子才不好意思地说到:“两个牌方便在小区里进出……”
原来,这名男子姓郑,是新香洲某二手车行的老板。他每次修好客户的车,如果时间太晚,就会先开回家。因为他在小区登记的号牌是粤CC××28,所以每次出发前会拿燕尾夹夹在车前。
郑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将面临严厉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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