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12月10日)通报称,日前,云浮罗定市委原书记彭仲典(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仲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彭仲典利用担任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罗定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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