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劏猪伟”涉黑恶团伙成员,警方敦促你们自首!
2021-12-10 12:1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目前,该团伙包括主犯庞春伟在内的多名成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图/广东刑警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敦促庞春伟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并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佛山、湛江市公安机关依法打掉一个盘踞在廉江市以庞春伟(绰号“劏猪伟”)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目前,该团伙包括主犯庞春伟在内的多名成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为全面查清该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确保除恶务尽,警方通告如下:

一、凡庞春伟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凡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庞春伟团伙成员,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遭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相关案件线索、证据,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庞春伟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保护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

袁警官(18998792752)、陈警官(18998792977)。

微信举报:请扫码或搜索号码18998792977添加微信留言。

来访地址:广东省廉江市新兴路18号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旧址(罗二酒店对面)。

来信请寄: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宾路5号湛江市公安局扫黑办陈警官收,邮编:524000。(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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