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开听证,让物业纠纷由“双输”变“双赢”
2021-10-26 15:5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冯梓明、许环、肖慧娴

近日,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听证职能,对一起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伟雄主持,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等参加。

不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
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2016年4月,物业公司与申请人梁某、邹某(涉案小区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月收取,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日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2017年11月,物业公司向涉案小区发出公示,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将物业服务费调整为高层住宅1.9元/平方米/月。2017年12月,区发改局作出批复,批准该涉案小区物业管理费的调整。

梁某、邹某因不同意调增物业服务费,自2018年1月起拖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物业公司遂将梁某、邹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梁某、邹某支付拖欠物业费、其他费用以及违约金。因梁某、邹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梁某、邹某支付拖欠物业费、其他费用以及违约金。梁某、邹某不服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梁某、邹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召开听证会化解矛盾

梁某、邹某因对该案判决不服,花费大量时间申诉、信访,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反观物业公司,本是因物业服务成本上升而调增物业服务费,但由于梁某、邹某等业主反对涨价,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不但影响了与业主的紧密关系,还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增加诉累,在一定程度上双方可以说是“双输”。为化解这起积怨多年的物业纠纷,江海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促和解

首先,做好听证前调查核实,确保听证有依据。一是审查案卷;二是调取物业公司向业主书面物业服务费调增的签名资料;三是调取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案小区物业费的批复材料及对业主投诉处理材料;四是到涉案小区实地走访并询问相关人员。

通过调查核实,查明案件事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结合案情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设定听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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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

其次,以公开听证促和解,确保听证有实效。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案件情况进行提问并综合案件事实、法律法规适用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主持人、听证员以及承办检察官也极力寻求双方利益的矛盾点、平衡点和调解点,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和引导,一直坚决不同意和解的申请人终于同意和解,物业公司也对违约金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在听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宗长达3年的物业纠纷得到了“双赢”的结果。

再次,及时衔接民事执行,确保和解效果。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将和解情况向执行法院反馈,并将和解协议提供给执行法院,有效衔接了民事检察和解与民事执行,确保和解协议得到完整履行。

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表示,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创新举措,是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良好途径。检察机关在全面考量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召开公开听证,组织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原审未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参加听证,通过面对面的方式陈述意见,促成双方和解,实现了“双输”到“双赢”的转变,也用最小的司法成本解决了群众身边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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