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强奸!男子入卧室,同事女友睡熟中误认是男友,发生性关系
2021-08-24 21:3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一名男子与同事共同租房,趁同事上班后,他潜入同事卧室,躺在同事女友身边并开始动手动脚,没想到,熟睡中的同事女友误认为该男子是其男友,进而发生性关系……近期,广东一家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该男子(黄某某)被指控犯强奸罪。

黄某某1989年出生,初中文化,他的户籍所在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某镇某村。

黄某某与安某某的男朋友雷某某是同事,双方共同租住于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某巷某号某房中。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黄某某在该房内客厅休息时,见雷某某去上班了,雷某某的女朋友安某某在该房主卧独睡,于是开门入内,躺在安某某身边并从后将其抱住。

熟睡中的安某某误以为黄某某是其男朋友,所以没有反抗。被告人黄某某便用手摸安某某的胸部和下体,并脱掉其裤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安某某因感觉难受,故反抗,发现系黄某某。黄某某便向安某某道歉,并拿起裤子离开房间。

当日凌晨4时许,安某某在雷某某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随后,黄某某在该201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安某某阴道拭子检出人精斑,并检出STR分型,该STR分型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血样的STR分型相同。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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