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两“瘾君子”互邀对方到家里吸毒,均被判容留他人吸毒罪
2021-08-02 16:1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日前,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谢碧娟

两名“瘾君子”互相邀请对方到自己家中结伴吸食毒品海洛因,后两人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日前,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葵、朱某钦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刘某葵和朱某钦是朋友关系,两人均有多年的吸毒史。2020年6月期间,刘某葵和朱某钦分别邀请对方到自己家中吸食海洛因四次,且每次吸食的毒品海洛因都没有向对方收钱。

2020年7月13日,刘某葵和朱某钦因为吸食毒品分别被丰顺县公安局处于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后在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刘某葵和朱某钦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2020年7月30日,刘某葵和朱某钦分别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葵、朱某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葵、朱某钦因吸毒违法行为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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