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必要专项社会救助
2021-07-27 16: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莫冠婷

7月27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近年来,广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领导、分工协作的“大救助”体系,形成兜底保障、提标扩围、数字赋能、提质增效的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社会救助提标任务,全省低保对象143万人,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00元、734元,同比增长7%、5%;特困供养人员22.4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28元、1274元,同比增长8%、11%。

24项改革措施构建大救助体系

据悉,《实施方案》结合广东实际,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方面提出了6项任务和24项改革措施,着力构建全面、主动、精准、高效、温暖、及时的大救助体系。

会上,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介绍了《实施方案》的主要思路。“《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和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可以归纳为:建立一个大救助体系,明确两个阶段目标,突出三个改革重点,树立四个发展导向。”聂元松说。

其中,“建立一个大救助”体系是指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迎接新发展阶段社会救助工作的新形势,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城镇困难群众的脱贫解困。

“明确两个阶段”指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突出三个改革重点”是指以统筹救助资源为重点,强化部门协同,汇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的各类救助方和信息,打通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以增强兜底功能为重点,聚焦特殊对象,继续完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制度,强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提高救助标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凝聚救助合力,优化简化救助工作程序,解决基层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

“树立四个发展的导向”是指搭建一个大救助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的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的需求。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首次确定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中有诸多创新举措,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社会救助体系覆盖更加全面。

《实施方案》将救助对象细划分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面临其他困难3个救助圈层,分别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将专项救助的范围从低保、特困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同时,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衔接,将专项救助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对于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制定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完善低保、特困政策,健全救助家庭经济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机制。

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必要专项社会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分档或根据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结果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

聂元松透露,省民政厅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和救助措施,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市的意见。

健全智慧救助体系,手机就能“救助自诊”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广东大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汇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类救助帮扶信息,推动系统协同、部门协同、政社协同。探索建立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推进跨境粤港澳居民社会救助工作。

聂元松表示,广东省将通过强化部门协同,搭建大救助平台,实现信息双向反馈,打通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的通道;以信息化技术为重要的抓手,打通救助对象核准难、认定标准不统一、救助碎片化、重复救助与漏保共存的障碍。

精准对接救助资源,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的需求,全面推进困难群众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对象需求统一发布等,推进认定结果共享使用,建立动态更新的对象数据库,打破政策壁垒,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

“我们在粤省事上线了救助自诊程序,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救助要求,系统自动指引、提出并办理各种生活和专项救助的申请,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聂元松说。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广东慈善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优势,全力推进兜底民生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慈善救助,积极发展社会救助领域的志愿服务。

聂元松介绍,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全力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到2021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全省村(社区)建成社会服务的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我们正在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会救助业务指引,动员社会工作,摸清、摸准、摸全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他说。

此外,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将救助对象核查周期调整为一年或半年,将低保、特困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稳步扩大范围,缩短基本生活救助办理时间。

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均可异地申办、受理、转办社会救助申请;推行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做法,最大程度方便困难群众。

聂元松透露,省民政厅正积极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集、监测预警、精准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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