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曦
通讯员 陈琳 潘婉雯
7月1日凌晨,汕头海关关区内分别来自汕头市、梅州市的2批货物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顺利通关,货值28万美元,标志着汕头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进行复制推广,继广州、深圳、黄埔、拱北、湛江海关后,广东省内汕头和江门海关也成为试点海关。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综合业务工作处负责人介绍,2020年6月,海关总署发布75号公告,增列“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两种监管方式代码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去年7月1日施行以来,广东省内海关着力加强宣讲,落实企业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便利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退货底账管理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相关工作,全力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新的监管模式充分考虑了业务实际需求和企业发展诉求,受到省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欢迎。
据了解,省内海关推进跨境电商B2B试点注意与地方产业对接。今年4月,一批10吨徐闻鲜菠萝首次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在湛江口岸启运出口中东国家,湛江海关助力本地企业实现徐闻菠萝出口跨境电商“零突破”。广州海关则以广佛两地家具、服装、电子等重点产品为突破口,引导小熊电器、佛山照明等企业开展海外仓企业备案,扶持本地传统制造企业依托跨境电商转型升级。
省内海关顺应物流需求提供优质服务,跨境电商企业享受更多便利。
广州海关支持低风险商品在广州白云机场国际航空货站监管区内直接打板上机,进一步提升通关及物流效率。
深圳海关依托“中欧班列”实现空铁联运,拓展渠道畅通新出路,打造以深圳为中心的“全球揽货—空港集散—多式联运”跨境电商供应链生态圈,实现降成本、增效益。
拱北海关提前部署做好“6.18”“双11”业务高峰期间各项应急保障工作,保障内地经香港、澳门国际机场的跨境电商B2B出口商品畅顺通关。
黄埔海关实现本地—深圳口岸—香港机场无时差对接,同时,充分利用东莞港和石龙物流基地的航线运力优势,为企业提供多维度物流选择方案,企业可结合实际商品流向和物流时效,自主挑选合适的运输方式。
下一步,省内海关将继续推动跨境电商B2B改革向纵深推进,助力广东跨境电商产业链快速集聚,推动本地跨境电商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广东制造卖全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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