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首例!这种“创业”零容忍!多人非法经营“笑气”被捕
2021-06-21 18:3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依法对4名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小明

创业挣大钱,“笑气”要慎重。资质很重要,非法生产销售,法网终难逃!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依法对4名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系黄埔区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无色而有甜味,有轻微麻醉作用。因吸食可引起吸食者脸部肌肉痉挛,面似大笑表情,因而被称之为“笑气”。

目前,“笑气”虽未被正式列入毒品名录进行管控,但其是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管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经营“笑气”,必须先获得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对吸食“笑气”违反治安管理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非法使用危险物质”予以处罚。

2021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下购买“笑气”原料及网购加工机器,以二次分装“笑气”的方式,干起了非法生产销售“笑气”买卖。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同样是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箱220元至240元不等的价格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及其他上家处购入“笑气”后,再以每箱350元至42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转售给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以牟利,并雇佣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代为发货、送货等。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又以每箱450元或500元的价格转售给他人吸食。

直到5月上旬被公安机关抓获,胡某某已累计出售“笑气”逾6.7万支,近4万支“笑气”待出售,累计非法经营数额逾15万元。李某某等人累计非法经营数额逾12万元至9万元不等。购买吸食“笑气”的其他涉案人员也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予以行政处罚。

审查过程中发现,这些购买“笑气”的人都表示,以为“笑气”不是毒品,不会成瘾,只是把“吸笑气”当作一种情绪的“安眠药”,寻求刺激,追求一时的新鲜感或者排解情绪而吸食。殊不知,“笑气”具有很强的成瘾性,一旦吸食,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是不可逆的,不亚于毒品,可导致缺氧昏迷、痴呆、瘫痪甚至死亡等问题。所以,你以为的快乐,其实是毒药。(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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