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新政实施,这些补助标准提高了
2021-05-26 12: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60周岁以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的生活补助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400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鄢敏

5月26日,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官方网站获悉,《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对比原政策,新政策在扶助事项、补助标准等具体事项有所修订。

据悉,《困难群众扶助办法》、《低保对象扶助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已届满。鉴于上述政策的帮扶对象均为天河区户籍的在册困难群众,天河区民政局将上述文件合二为一,并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及家庭扶助事项及标准。

《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办法》适用于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在册特困人员、散居孤儿(非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

相比原政策,《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办法》有部分修订。

首先,删除原政策中一项扶助事项。《低保对象扶助办法》中列明: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在册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及其以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其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个人缴费金额(扣除已经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部分)的100%给予资助,每人每一自然年度最高扶助金额为1万元。经评估,医疗救助政策(包括慈善医疗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已兜牢兜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医疗救助;且原政策施行至今,未曾有群众申请该项扶助。

其次,《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办法》将一直在开展但未列入原政策的扶助事项纳入。具体包括: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低收入困难家庭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发放六一儿童节节日慰问金300元;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家庭、散居孤儿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每户发放中秋节、春节节日慰问金各800元。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散居孤儿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每户每月发放30元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补助。

同时,《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办法》提高60周岁以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的生活补助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400元。此外,《天河区困难群众及家庭爱心扶助办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单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散居孤儿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中患重大疾病人员等对象的生活补助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