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高层次人才享有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
2021-05-25 15:2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荔湾出台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5月24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显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150平方米、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海外尖端人才等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经区政府同意,另行予以安排。符合条件的中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不超过50%租金补贴。该办法自2021年5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什么是中高层次人才?

该办法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评定的高层次人才;中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中高层次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补贴面积不超过每名申请人应享受面积累加值的80%。

人才公寓在哪里?

《办法》显示,人才公寓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也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人才公寓。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人才公寓怎么申请与分配?

区政府、区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筹集建设的人才公寓原则上优先向当年度荔湾区重点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荔湾区重点企业及荔湾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倾斜供应,当供应量大于申请量时,可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进行分配。

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有剩余房源的,可向市、区认定的人才供应。具体分配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并实施,分配结果报项目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

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集中公开的方式分配。人才公寓可根据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或区政府同意后,采取定向配租的方式进行分配。申请、资格审核以及配租等流程可参照集中公开分配方式中相应流程开展。(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