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谢碧娟
扫墓祭祖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是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严重后果。丰顺一男子春节期间上山扫墓时,因燃放鞭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记者今天(5月11日)从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勺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2020年1月31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七,李某勺与叔叔、堂哥一起到丰顺县留隍镇石九村“拐扶窝”山为其已故的爷爷扫墓。摆放好祭品之后就开始烧纸钱,期间,李某勺还用打火机点燃鞭炮,在燃放鞭炮过程中不慎引燃周边杂草,当李某勺等人发现时,火势已经蔓延,三人企图用树枝扑火但是没有成功。之后,李某勺只好打电话报警,等待救火队上山将火扑灭。经鉴定,山地山火的过火面积4.48公顷(有林地)。
2020年4月8日,李某勺被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勺要山上扫墓时未采取防火措施,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属情节较轻。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况,且被告人引起火灾后能积极主动救火,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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