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评郑爽涉嫌逃税:有范冰冰前车之鉴,“阴阳合同”依然屡禁不止
2021-04-30 10:5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这种现象也难以根除”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龚卫锋

演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后,不仅影视圈、各大机构接连发声表明立场,而且国家有关部门也相继评论此事。4月29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和中纪委网站相继发声。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发布评论《郑爽被查:生而为人,必须有所敬畏!》,指出:“我们的社会不排斥张扬的个性,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敢说敢为、敢爱敢恨,这些是每个人年轻时最为可爱的特点之一。但问题是,个性张扬不意味对所有事、所有的标准都毫无敬畏之心,屡屡突破底线、肆意妄为。如果这样,那就不是‘可爱’,而是可恶、可恨、可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发布评论《明星逃税怎能屡禁不止》,分析明星逃税的心理:“有范冰冰前车之鉴,‘阴阳合同’为什么依然屡禁不止?按照网友估算,1.6亿元片酬通过‘阴阳合同’拆分收入,可少缴纳税款3500余万元。在铤而走险的利益和法律底线面前,不排除规矩意识、法律意识淡漠的人会选择前者。”

文中援引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何晶晶的观点,“演艺人员通过阴阳合同、业务拆分逃税,这种行为本身确实有比较强的隐蔽性。纵然有其他明星被处罚的教训,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这种现象也难以根除”。

中文还提到近日媒体报道的近年来有75位一线艺人共计注销200家关联公司一事,指出“个人工作室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免征2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明星以个人工作室名义拍戏、拍广告,属于企业经营所得,综合税率比个人所得税要低得多。至于这些明星接连注销工作室,是为了工作需要,还是出于其他目的,目前尚不得而知”。(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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