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于4月8日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特别措施》将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作为重点,同时关注商业航天、种质资源、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力求加快培育海南国际比较优势产业,健全完善海南现代产业体系,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为海南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其中在医疗领域方面,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
鼓励知名美容医疗机构落户乐城先行区,在乐城先行区的美容医疗机构可批量使用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或地区上市的医美产品,其中属于需在境内注册或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应依法注册或备案,乐城先行区可制定鼓励措施。
海南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乐城先行区医美产业发展需要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及产品清单,协助相关企业开展注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支持。
支持国外高水平医疗美容医生依法依规在海南短期行医,推动发展医疗美容旅游产业,支持引进、组织国际性、专业化的医美产业展会、峰会、论坛,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审批和监管。(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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