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黄婷
近日,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站在电子烟企业谋求生存的角度,这一规定明显要比预料中的严格许多。但是,比起电子烟行业逐利和扩张所撕开的社会伤痕,监管措施还是严一些更好。
以往,有电子烟品牌商在获得融资后,不惜以低于成本价的折扣力度获客,也有品牌亏本卖烟杆,试图通过烟弹的复购挣钱。
对于吸烟成瘾的老烟民,香烟是“刚需中的刚需”,电子烟价格的降低,可能一时难以撼动他们雷打不动的消费习惯。然而,对于那些收入较低、追求新鲜感的青少年而言,电子烟的价格越“接地气”,意味着他们接触香烟的成本就越低。更加致命的是,国内的电子烟销售企业一度通过线上渠道触达客户,贴近青少年的消费习惯,也让他们在购买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几乎变得可忽略不计。
有国外学者研究发现,73%的电子烟广告将“更加现代和时尚”作为主要宣传卖点;2019年,罗永浩进军电子烟行业,也宣称要“让电子烟行业迎来真正的工业设计,告别乡村风时代”。
与说服老烟民相比,电子烟广告在面向青少年等潜在客户进行消费者教育时,思路略为不同——如果说对老烟民宣扬的是电子烟危害较低或可帮助戒烟的功能价值,那对青少年的营销策略则是强化电子烟的符号价值,一定程度上也卸除了吸烟所带来的负罪感。
在营销的推波助澜之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显示,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
回到当前,经历了过度竞争的狂欢,电子烟市场的重心已经偏向了抢占渠道和营销推广,监管的加码无疑是一针镇静剂,将推动其回归合规、理性发展。监管部门要规范销售渠道,“喊停”电子烟对青少年的精准营销;同时,尽快填补电子烟质量标准的空白,向行业和社会释放更为明确的政策信号。(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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