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299件,规范率达100%
2021-03-18 19:4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共62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2020年广东备案审查制度运行情况如何?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全省有关制定机关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共299件,其中:省政府规章50件,省政府决定、命令81件,省法院规范性文件11件,省检察院规范性文件7件,经济特区法规38件,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26件,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86件。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共62件,其中:省级法规22件,设区的市法规39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分别为100%、100%、99%。

在过去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着重组织开展了涉及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民法典涉及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三个方面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

经清理,广东省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需废止或修改共18件。民法典涉及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需废止或修改共87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需废止或修改共31件。

在依申请审查和移送审查工作方面。2020年,法工委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共收到公民、组织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共19件。其中,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有5件,包括省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省法院规范性文件1件;不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有14件。

与此同时,法制委、法工委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坚持落实“有错必究”要求。开展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纠正、妥善作出处理。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定,已依法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并督促修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规定,对于存在不符合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已依法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以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责编 | 陈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