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公诉涉袭警罪案:杭州男子被处罚后持钢棍打伤交警
2021-03-04 22:25 澎湃新闻
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1日起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嫌袭警罪案件

3月4日,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持铁棍袭击执勤民警的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

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1日起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嫌袭警罪案件。

2日上午,被告人高某驾驶非法改装的三轮车途经闸弄口,被下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高某因对民警扣押三轮车不满,持车上长约80厘米的钢制撬棍尾随该民警至朝晖路绍兴路口人行横道,挥棍朝民警背后袭击,击中其头部、左手臂和左大腿,造成民警头部外侧和左上肢、左下肢受伤。高某后被其他执勤民警夺下钢棍并制服。

当天,下城区公安分局对高某以袭警罪立案进行侦查,下城区检察院次日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根据该案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建议对此单人单次案件适用刑拘直诉程序,得到公安机关采纳。 4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 |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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