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取四项举措深化粤港澳三地竞争政策实施交流合作
2021-03-01 11:0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会商新机制、交流合作新平台、纠纷快速处置新渠道、政策宣传新形式……四项新举措来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玲

3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广东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司法厅、深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问:在《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的框架下,广东在推动粤港澳三地开展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我们将采取以下四项举措,深化粤港澳三地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

一是建立竞争政策会商新机制。建立粤港澳三地竞争执法机构执法会商机制,推动三地共建执法咨询和信息通报机制,确保在各自法律制度安排下竞争政策的有效实施。成立竞争政策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为竞争政策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搭建竞争执法交流合作新平台。邀请香港、澳门竞争执法机构参与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的相关事务,通过定期举行三方会议、人员培训等活动,促进粤港澳三地执法互助和交流合作等。

三是开通公平竞争纠纷快速处置新渠道。针对粤港澳三地企业诉求,建立违反公平竞争线索举报绿色通道;建立竞争纠纷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置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拓展竞争政策宣传新形式。推动粤港澳三地共同开展竞争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在相关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相关法律知识课堂”,加大竞争政策宣讲力度,不断提升粤港澳三地市场主体竞争意识。

下一步,还将携手港澳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和人员交流,深化合作,共同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和最具活力的湾区市场环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