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清清
通讯员 穗卫健宣
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键时期,春节假期也不能松懈。当市民发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情况怎么办?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相关指引。
发现了突发事件隐患怎么办?积极上报有奖励!根据现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疫情期间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者,如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等,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因此市民应积极配合相关紧急安排。
若被告知属于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配合相关医学措施。拒绝配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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