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广州离婚登记有何变化?
2021-01-06 15:35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多措并举,确保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措施顺利实施。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廖培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有关规定,广州市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确保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措施顺利实施。目前,离婚登记申请需由当事人自行预约,如“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无需预约;“冷静期”届满申领离婚证的,由婚姻登记机关预约时间。

“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无需预约

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方面,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继续做好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服务,优化离婚登记预约服务。

离婚登记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预约。男女双方计划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的,可登陆“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点击“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填写相应资料,即可完成预约。

“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无需预约。男女任何一方在“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无需再预约,条件、材料齐备的,即到即办。

“冷静期”届满申领离婚证的,由婚姻登记机关预约时间。男女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仍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预约时间办理;如无法按照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预约时间办理的,应先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自行取消原预约信息,再点击“离婚登记预约”录入相关信息预约其他日期,也可以致电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电话预约,改期办理。

此外,及时取消无法到场的预约。按照“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服务规则,当事人预约婚姻登记后,如无法到场办理应至少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没按照预约时间到场办理且未及时取消的,视为爽约。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开展婚姻家庭服务

广州市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依托区婚姻登记处建立“家庭驿站”,整合民政、司法、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采取“社工+”家庭辅导方式,设置疏导、调解、小组活动三间辅导室,建立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服务机制。

邀请婚姻家庭咨询专家开设讲座,解读经营幸福婚姻密码;开展婚姻“慢递”服务,新人邮寄明信片到未来提醒对方结婚时的承诺;为新人提供“婚姻年检”服务,协助双方及时调整状态获取优质亲密关系,为婚姻家庭幸福传经送宝。

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驻点与进社区相结合、科普教育与个案服务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发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链接家庭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纽带作用,全面持续开展婚前情感咨询、婚姻危机、离婚求助、亲子沟通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理性结婚,减少冲动离婚。

此外,广州市积极打造广州(中国)婚姻服务创新平台,探索推进婚姻登记跨省市试点工作,建设婚俗文化馆、婚俗文化研究院和婚庆产业园,举办集体婚礼、婚庆旅游、婚庆展览和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努力把广州(中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建成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婚俗改革全国示范基地,共同培育推动婚姻服务和婚庆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