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办贩卖“两卡”成“黑灰产”,滋生电诈、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
2020-11-10 20:2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很多犯罪都涉及“两卡”,除了大家熟知的电信网络犯罪外,网络赌博、网上敲诈勒索、地下钱庄甚至是网贷诈骗等新型犯罪,甚至滋生为此类犯罪提供服务的“黑灰产”。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实习生 赵之齐
图、视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通讯员 张惠明 黄桂林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两卡”),可能会带来哪些危害?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近期,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省“断卡”行动。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两卡”黑灰产团伙317个,捣毁犯罪窝点617个,抓获涉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现场查获银行卡6850余张、手机卡48880余张、公民个人信息109万余条及电脑、手机等涉案物品一大批,核破案件3430余起。

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介绍,很多犯罪都涉及“两卡”,除了大家熟知的电信网络犯罪外,网络赌博、网上敲诈勒索、地下钱庄甚至是网贷诈骗等新型犯罪,甚至滋生为此类犯罪提供服务的“黑灰产”。

犯罪专业化:
开卡、收卡、卖卡有专业团伙
更有专人“养卡”保持“日活度”

“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是怎样为各类新型犯罪提供服务的?采访中。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入剖析。


以手机卡为例,此类犯罪团伙往往分为开卡团伙、带队团伙、收卡团伙、贩卡团伙、行业“内鬼”等相互独立又往来密切的产业链。

开卡团伙,系在各地电信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系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系发布信息招募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系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队的手机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行业“内鬼”,系隐藏在行业内部(包括代理商),违反规定和“两卡”犯罪嫌疑人勾连作案的人员。

广东此次“断卡”,便主要全面打击2类团伙,即手机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银行卡开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重点打击3类人员,即长期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与东南亚和缅北诈骗团伙等境外团伙直接勾连人员,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重点整治3个方面,即“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开办地重点地区,涉案“两卡”人员较多的户籍地重点地区,涉案“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重点治理4个领域,即虚拟运营商、物联网卡、单位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案例:

2020年10月12日至15日,佛山市反诈骗中心组织对藏匿在佛山的涉电诈养卡窝点进行全面清扫,共铲除7处窝点,抓获陈某露、吴某斌、吴某杰、陈某结等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电脑、猫池、卡池等“养卡”设备一批,涉案电话卡约7000张。

办案民警介绍,请扫中发现,辖区某个通信店里有一二十台设备,民警进入现场发现,里面有三四个人,正在操作猫池等设备进行“养卡”。

为什么要“养卡”?办案民警介绍,随着近年打击治理的不断深入,电话卡长期不用会被封停。为了规避打击,制造正常使用的假象,涉“两卡”黑灰产中便滋生了专门的“养卡”团伙。犯罪分子用猫池等设备,批量操纵电话卡适当发发短信、偶尔打打电话,保持“日活度”。

“根据我们以往的办案经验,这些窝点很多都是相对独立的,彼此之间可能不认识,相互之间通过网络贴吧、各种群引流,对接上下游的贩卡团伙、诈骗团伙等。”办案民警说。

犯罪新手法:
物联网卡实现网络通话作案
用第三方支付转移涉案资金

“近几年,各类新型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逐渐向互联网转移。”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处长朱嘉伟说。

朱嘉伟告诉记者,几年前,电话卡、银行卡被用于电诈犯罪的情况较为普遍。但随着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和公安机关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合力打击,近几年,各类新型犯罪手法层出不穷,特别体现在作案使用的通讯工具、通讯方式、转账模式等也在不断变化。“比如出现了用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提供涉案资金转移,通过物联网卡等方式,实现网络通话、作案引流等。”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支付结算处处长黄润告诉记者,非银行支付机构即我们常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目前,全国经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网络支付资格的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只有200多家,其中,广东有12家。“断卡”行动中,广东警方就发现了许多利用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进行资金流转的情况。

  案例:

2020年4月份,珠海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广东揭阳、肇庆等地抓获涉嫌诈骗的黄某政、匡某等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GOIP设备、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经深入侦查,珠海警方发现该团伙是由台湾籍人员组织,分工明确为境外冒充“公检法”诈骗团伙提供通信服务和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团伙。10月初,珠海市公安机关先后在广州、惠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扣GOIP设备6台、作案用电话卡700多张,核破包括多省份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案件50多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74万余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GOIP是一种没有入网许可证的“天线”,可以实现机卡分离,该设备在境内发射信号,真正通过这根“天线”获取通讯信号打电话的人和手机,却可能在东南亚某国。

该案中,GOIP团伙与境外诈骗团伙合作。GOIP团伙从境外非法走私设备入境后,在网络上以“高薪兼职、包吃包住、各地旅游”的噱头招聘人员,让他们带着设备在国内多地架设,流窜作案,甚至一天换一个城市。

“我们查获的6台GOIP设备,理论上可以满足700多张电话卡同时打电话。缴获的许多电话卡因为频繁插拔,卡面已经有明显磨损。”办案民警说。GOIP除了与下游电诈团伙合作外,上游还涉及专门贩卖电话卡的“卡商”团伙,由于连年来的严厉打击,热门城市的电话卡“一卡难求”,“卡商”出手的价格要高出市价30-40%。

租借、买卖“两卡”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奶奶11月1日起施行。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触犯法律的,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特别提醒:

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身份证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贪图这些蝇头小利可能会影响个人一生的征信,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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