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图、视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通讯员 张惠明 黄桂林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危害重重,甚至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的滋生土壤。11月10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断卡”行动媒体座谈会。
会上,广东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开了第一批银行卡失信人员惩戒名单,共2420余名;公开曝光一批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内鬼”。
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部署,今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行动不设期限,直至“两卡”泛滥、被大量用于犯罪的被动局面彻底扭转。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广东便率先全国启动打击治理“两卡”专项工作。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处长朱嘉伟介绍,今年9月以来,全省已关停高危电话号码53万余个,甄别并管控潜在涉诈风险对公银行账户40万余个、个人银行账户20余万个。
会上还公开了第一批银行卡失信人员2400余人的惩戒名单。接下来,将陆续公布多批次确认涉“两卡”犯罪的相关失信人员惩戒名单。
记者梳理首批惩戒名单发现,被惩戒人员涉及出售银行账户,购买银行账户,出租银行卡,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出借银行账户,买卖银行账户,出售、出租、出借、购买银行账户,出租、购买银行卡,冒名开户等多类违法事实。
其中,涉及出售银行账户的被惩戒人员最多,有1590人,涉出借银行账户的有369人,涉出租银行卡的有322人,涉买卖银行账户的有126人。除个人外,还有2家公司因出借银行账户被列入惩戒名单。
银行卡失信惩戒:
5年内不能用网银、不能刷卡,影响求职、贷款
5年内不能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转账、发红包
哪些行为可能会被列入银行卡失信惩戒名单?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支付结算处处长黄润告诉记者,“断卡”行动的惩戒措施是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针对此类行为,有哪些惩戒措施?黄润介绍,被列入惩戒名单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将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征信系统。
“这就意味着,违规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POS刷卡等银行非柜面业务,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扫码、转账和发红包,也不能新开立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宝或微信的支付账户,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受到限制,征信记录也被影响,进而影响了个人招聘求职、贷款买房等方面。”她说。
手机卡失信惩戒:
涉电诈号码实名登记人,将被列入惩戒名单
设5年惩戒期,名下手机号、上网卡全关停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处处长陈亮新介绍,为推动“断卡”行动顺利开展,广东同时对不良信用通讯用户实施手机卡失信惩戒,并设置5年惩戒期。
不良信用通讯用户,即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自然人和法人,或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或通讯工具支持的自然人和法人。
哪些人可能会被列入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惩戒名单?陈亮新告诉记者,名单主要包括:由国务院联席办、公安部通报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人员、涉案号码实名登记人;广东省联席办、省公安厅、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涉案号码实名登记人。
相关企业应充分利用有效技术措施,对疑似非使用者本人实名登记的号码暂停服务。用户通过身份信息核验后才能复通。核验不通过的,或限期不核验的,该号码实名登记人将被通报给省通信管理局和公安机关,经核查后可将其列为不良信用通信用户。
对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将采取哪些惩戒措施?陈亮新介绍,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和物联网卡等通信业务将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为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并将其个人或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经省或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批准,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可向本地电信企业申请复通并只允许保留一个非涉案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不良通信用户还将被限制开通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物联网卡、宽带账号等通信业务。5年惩戒期结束后,通信企业将自动解除其限制,可开通通信业务。
不良通信用通信用户惩戒期内仍为其办理入网业务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和追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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