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对涉企人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同比增67.18%
2020-10-22 21:4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今天,广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何丽华

广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今天(10月22日)上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60%以上的投资,75%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95%以上的市场主体。

据介绍,省检察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向企业收取“保护费”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2019年7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黑恶势力侵害企业权益犯罪263人、起诉461人;依法批捕涉企业的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3872人、起诉5146人;深挖长期侵蚀、损害企业合法财产的内部“蛀虫”“内鬼”,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1396人、起诉1491人;批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252人、起诉318人。

此外,省检察院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大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6件,撤案59件。深入推进涉企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办结涉企刑事申诉、产权保护案件161件。强化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此类案件2119件,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5件;审查涉企虚假诉讼案件80件,已查实并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24件。

“我们还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刑事政策,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省检察院负责人说,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把握审查逮捕标准,慎重使用逮捕措施,特别是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引导检察人员在企业人员涉罪案件中依法作出不捕决定或提出改变羁押措施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涉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95人,变更强制措施510人,同比上升32.1%。

另外,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关于在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对涉案企业负责人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条件和程序,同时明确要探索采取电子手铐等科技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行踪轨迹进行及时检查。

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对涉罪企业人员,综合考量案件情节、保护企业发展需要和认罪认罚从宽情况,依法行使不起诉权。起诉涉企人员犯罪5802人,对302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人数同比上升67.18%,有2132人得到从宽处理。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研究企业司法环境优化中的具体问题,打好“检察组合拳”,更好地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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