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算个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近日,西贝餐饮创始人、董事长贾国龙发表的一番话让大家对西贝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
按贾国龙的解释,“715”是指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时,这还不算,夜里还总是开会,所以是“夜总会”。
该言论一出,网友立刻就“炸”了,“‘996’跟它一比,简直太弱了。”还有不少网友称这堪比“周扒皮”,并质疑是否涉嫌违法。
回应:员工自愿获得高回报
针对“715”言论引发的争议,9月7日晚间,贾国龙回应:“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不干!违背员工意愿的事儿,不干!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支持!”
此前,贾国龙在发表引发争议的言论中提到,“让员工高高兴兴地715、白加黑、夜总会,喜悦地选择这样做、享受这样做,很不容易。西贝的管理秘密可以总结为:有利、有趣、有意义,这是一个黄金三角。有利就是,我这么辛苦,但我收入很高。”
按贾国龙的意思,这是员工自愿“715”,为的是获得高回报。“我们经常说自己玩的是冠军游戏,大家因为这个冠军游戏、登顶游戏,感到兴奋,愿意辛苦点。”贾国龙曾如此表示。因此,到目前,贾国龙也认为这没什么不妥,也没有公开道歉。
网友争议:很难做到自愿,涉嫌违法
很多网友对贾国龙“员工自愿‘715’是为求高回报”一说并不认可。
“这是企业惯用的伎俩,你可以月薪5000元每天工作15小时,马上就有人4000元工作15小时。”“好好善待员工吧,‘715’不是值得炫耀的,在很多人眼中是厌恶。”“照这样下去,前半生用命换钱,后半生用钱买命。”
有网友想解释“高付出高回报”,却被其他网友批评“法盲”。“有赚钱的心可以打两份工,但法律保障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最终底线。”
“餐饮企业一般实行排班制,很难做到自愿吧”,有网友分析,“我今天愿意加班,明天不愿意加班了,这个班谁顶上?还是立刻招人?希望贾老板公开‘715’具体安排。”
西贝员工是否属于高回报?
贾国龙一直在强调西贝员工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那在西贝工作收入如何?
在今年疫情期间,贾国龙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西贝在全国有400家门店,2万多员工,1个月发放工资1.5亿元左右。”这样算下来,西贝平均每个员工月薪不足7500元。
记者在某职场平台发现,有人称西贝offer年包70000元-90000元,算下来,平均月薪在5000元-7500元。还有网友透露,西贝主管级别月薪10000元-15000元,每年14薪。
58同城发布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告》显示,2020届毕业生企业支付平均薪资7839元。如此看来,西贝7500元的平均月薪连应届毕业生的平均月薪都到不了。
到底违不违法?
虽然贾国龙在回应中极力说这是员工自愿,“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不干!”可这种情况是否涉嫌违法?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这是公司的工时制度安排,肯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这是公司文化,名义上是号召,实际以半强制的方式推行也是不道德的。
“还有一种情况,这种号召仅针对企业少数高中层管理或技术人员,且这个范畴内的劳动者本人自愿,则无可厚非。”
苏海南还表示,如果员工自愿“715”,也要看企业是综合计算工时制,还是标准工时制。如果是标准工时制这超时部分得算加班,且月度累计加班超过36小时也违法;如累计不超36小时但没有倒休,则应另付加班工资。
“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且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可,则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是每周都‘715’,那肯定会超过法律规定的累计工时,也违法。”苏海南称。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沈斌倜律师对记者表示,即便有加班费,“715”仍然涉嫌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按西贝描述的每天工作15小时,除去规定的8小时工作外,也就是说员工每天加班7小时,1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加班210小时。这远远超出法定的36个小时。
沈斌倜称,在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下,即使是员工自愿的,企业仍然会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包括劳动监察检查的风险、被通报批评和被罚款的风险、被举报及仲裁和诉讼的风险。
“员工有权拒绝‘715’,用人单位不得违背员工意愿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也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吴涛)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