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穗环宣
9月2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广州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好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该局自今年5月以来,组织开展了打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2000台,已下达责令整改45份,立案调查17宗。
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严重
今年7月中旬,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口作业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开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虽然在保有量上少于机动车,但非道路移动机械大部分为老旧机械,冒黑烟等现象严重,即使是国家第三阶段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颗粒物的限值为0.2g/kWh,与国Ⅴ阶段车用重型柴油机的限值0.02g/kWh相比,在消耗相同柴油的情况下,其细颗粒物排放是柴油车的10倍。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是广州市大气污染控制的薄弱环节,存在流动性大、监管困难等问题,需各相关部门从严落实管理职责。
8区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新修订的《通告》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装配有燃油发动机,且发动机在出厂设计时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下列范围内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区全部行政区域,南沙、从化、增城区城市建成区。
《通告》还明确,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区级以上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区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条进行处罚。
已下达责令整改45份,立案调查17宗
今年5月以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打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污染专项行动,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2000台,发现多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对于轻微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施工单位整改,对于持续冒黑烟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已下达责令整改45份,立案调查17宗。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执法人员,同时调度各区镇街、园区专职环保员共同开展检查,尤其是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加密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频次,进一步加强监管,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同时结合区域特点,组织开展码头、港口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着力帮扶,减轻港口大气污染压力。目前已检查码头60家次,督促相关企业加快淘汰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此外,还强化劣质油品溯源,今年7月首轮在各区抽取100个油品进行检测,摸查广州在用非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质量情况,检测结果已反馈市市场监管局溯源并依法查处。(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