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傅珺仪
趁帮客户安装热水器之机盗窃抽屉内的钱财,安装工变身偷钱贼获刑。
近日,梅州市蕉岭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全(化名)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12月,被告人因一时贪念,利用帮客户李某安装空气能热水器之机,进入李某二楼未上锁的卧室,从抽屉内盗得4000元。
几天后再次趁维修空气能热水器之机,从李某卧室的抽屉内盗得现金400元,两次合计盗得现金人民币4400元。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将盗得赃款全部退还给李某,取得了李某的谅解,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蕉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一时贪念违法犯罪。同时,也为广大市民敲响警钟,不要轻易暴露自己财物的存放点,谨防给动机不良者留下可乘之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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