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饮酒后死亡,五名同行朋友唤醒失败后继续喝,法院这样判……
2020-08-28 17:3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一名男子在广州一酒吧饮酒后死亡,同行的五位朋友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一名男子在广州一酒吧饮酒后死亡,同行的五位朋友曾在唤醒他失败后继续喝,最终被法院判决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终确认五位同饮者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3万余元。5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11月,一男子受邀请到酒吧与5名朋友聚会,酒局从晚上11点半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多。

凌晨1点左右,该男子酒后突然趴下,没有了反应,他的朋友曾试图唤醒该男子,但唤醒失败,朋友们对此并没有重视,而是继续喝酒聊天。

该男子趴下后20多分钟,其中一位朋友才意识到可能有问题,尝试再次唤醒该男子,发现其已经没有了反应,在场者才赶紧拨打“120”,医生到达现场后确认男子已死亡。根据尸检司法鉴定意见书,该男子符合心源性猝死病理学改变,其中酒精因素可为诱因。

2019年6月,死者家属将一同饮酒的5名朋友、酒吧及1名订台员一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七被告对该男子的死亡结果承担50%的责任,并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60余万元。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本身患有慢性甲状腺炎、中度脂肪肝,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自身身体有疾病情况下,理应知晓饮酒及夜生活对自身的危害,其对自身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对自己的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酒吧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已经对死者及其朋友尽到了提供安全消费场所、安全食品及饮料、酒类的义务,常驻酒吧的订台员在当天完成帮客户预定酒桌和指引就座后,没有与死者饮酒、劝酒等行为,故酒吧和订台员对该男子的死亡结果不负责任。

而死者的其他5名朋友一直与该男子同桌饮酒,在该男子突然趴下没有反应的时候,没有及时尽到救助、照顾义务,导致了死者的死亡结果扩大化地发生了。法院最终确认五位同饮者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3万余元。5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官伍利群提醒:日常生活中,同学聚会、社交联谊、公司年会少不了各种饭局应酬,免不了推杯换盏。法律本不宜过多干涉情谊行为,然而当酒量过度,那就容易出事了。喝酒助兴虽好,但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共饮者一定要一起努力营造适度饮酒、切莫贪杯的“酒桌文明”,尽到“生命安全的一般注意义务”,避免同类悲剧再次上演!

法官答问

问:如果当时他的朋友发现情况不妙,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救助措施,报警或者拨打急救电话,是不是就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了呢?

答:在既往案例中,确实有认定参与饮酒者尽了救助义务的,可以得到相应免责,一般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对广大喜欢喝酒的朋友有什么温馨提醒呢?

答:我提出两点建议。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正确的认知,应当对自身安全负主要责任;其次,酒局参与者应该负有互相提醒、劝阻、注意他人人身安全的一般注意义务,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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