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一名59岁的湖南男子在其儿子在深圳开办的小学生校外辅导班里从事打扫卫生和打理学生伙食工作,却利用便利机会先后三次对一名女学生实施猥亵。广东法院近期对这名59岁的男子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王某良,男,196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暂住深圳市罗湖区,无前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良(1960年生)的儿子王某在深圳市罗湖区景贝南18栋101房开办了小学生校外辅导班,王某良平常在该辅导班帮忙打扫卫生和打理学生伙食。被害人小丽(化名、案发时9周岁、小学生)自2018年10月起在该辅导班晚托和补习。
2019年5月9日18时许,小丽学校放学后来到该辅导班晚托补习。到了晚上21时30分许,小丽在客厅写完作业后来到阳台休息,之后,时年59岁的王某良也来到阳台然后靠到小丽身边,趁阳台没有第三者在场之际,王某良将手伸进了被害人小丽底裤内。随后小丽用手拍了王某良的手,王某良将手抽了出来,接着又二次拉扯小丽的裤子,将其裤子扯下少许,但小丽都用手将其拍开。在拉扯裤子未果后,王某良接着将手伸进小丽上衣内直接抚摸其胸部,小丽低声呵斥一声“拿开”并把王某良手推开。
随后小丽的同学小华(化名)在客厅喊小丽一起回家,小丽趁机转身跑回了客厅,然后与小华一起离开辅导班回家。小丽到家后将情况告诉了其妈妈,其妈妈便电话向王某核实,接着又带上小丽到辅导班质问王某良,之后小丽的妈妈向公安机关报警。
民警到场后于5月10日凌晨将王某良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于2019年7月8日电话传唤王某良到派出所,随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另经法院查明,2019年4月间、2019年5月8日晚,王某良在上述地址以隔着衣服摸胸及下体的方式对小丽进行了两次猥亵。经深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丽5月9日所穿的校服裤及浅粉色内衣均检出被告人王某良STR分型。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良承认控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部分事实及上述证据有异议,辩称其只在5月9日实施猥亵行为,否认指控的其余两次猥亵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良作为辅导班的工作人员,对被害人负有特殊职责,多次对女童摸胸和摸阴部,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良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但指控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被告人王某良关于其只在5月9日实施猥亵行为,未实施指控的其余两次猥亵事实的辩解,经查,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的两次供述、被害人陈述、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DNA鉴定书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被告人实施了指控的三次猥亵行为,故该辩解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法院近期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良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