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于近期审议《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0-08-13 11:2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草案》。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12日上午,广州市举办第165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介绍了《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起草背景等情况。据悉,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草案》。

张建山介绍说,该项目的起草过程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据介绍,草案共7章89条,分别是总则、市场活力、政务便利、开放创新、执法公正、法治保障和附则。“开放创新”一章,在立法体例上为广州独创,在立法先行先试、数字经济发展、产业供应链保障、信用产品推广等方面,提出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

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

张建山表示,《草案》有许多创新的规定。

合并办理行政许可,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建立容缺登记制度,实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以及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推广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企业迁移综合服务协调机制;在经济功能区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

优化工程监督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施工图审查可以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探索在低风险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

力争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

在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上,《草案》也有创新性的规定。

首先是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和政府履约;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压缩证明事项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完善普惠制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模式,鼓励公共服务全程免费代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制度,力争“无事不扰”。

建立跨区域户籍积分累计认可制度

张建山表示,《草案》还强化了法治保障,开展先行先试地方立法,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发展机制,建立跨区域户籍积分累计认可制度,放宽港澳专业人士从业限制,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产品使用,建立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制度,维护良好社会信用秩序;建立法治联合体,培育法治智库,推动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问题。(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