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近日,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广州市白云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实施办法(暂行)》(简称“实施办法”)。
据悉,在广州市白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半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领人才绿卡。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享受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R字签证、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待遇。
实施办法明确,每年在广州市白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人才绿卡:
符合广州市明确的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经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区创新领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区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区创新领军人才、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云聚英才卡持卡人才。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符合白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发展改革、科工商信、投资促进等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产业人才,包括:年度重点扶持的“四上”企业、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年度招商引资认定为新引进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辖区内市属技工院校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代表团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登陆“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lk2.aspx,按相关流程指引进行申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