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省两会上,刘思德、华琳等多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适当放宽广东省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建议。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在回复委员提案时表示,目前广东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将维持现有政策不变。今年拟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包括入学年龄等都会征求各地意见,并将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及酌情考虑实施弹性入学的具体办法。
现状
多地已实施弹性入学制度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由于儿童生理、心理发育普遍提前,尽管未满6周岁,但在智力上接受义务教育已不存在任何障碍。”提案执笔人、省人大代表、中山市第一中学教师华琳直言,限于《义务教育法》“年满6周岁”的规定,许多家长在8月下旬这个时间点上各显神通,托关系、想办法修改孩子出生日期,争先恐后剖宫产下“开学宝宝”,成为不少下半年出生孩子家长的常规操作,都只为了把孩子的抢跑线放在出生前。
华琳表示,上述强制性规定,是要求年满6周岁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并没有规定,6岁以下不可以入学。
而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中明确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实际上,安徽、江苏、河南、重庆等地的教育部门,已相继制定了入学年龄弹性化制度,学校可根据剩余学位适当接收未满6周岁孩子入学。如安徽省明确:“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建议
有学位情况下适当放宽儿童入学年龄
华琳认为,适当放宽规定省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符合儿童成长发育的自然规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营养水平不断提高等原因,包括我国在内,出现了世界性儿童青春发育年龄提前的趋势。让小学入学年龄界限更弹性,也有利于回应家长诉求,缓解焦虑。
她建议,对“适当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界限”的必要性、可行性、影响等,进行更充分深入的调研,包括家长和孩子的诉求、规定省义务教育资源的匹配、先行推行省市地区的实施效果等。
她建议,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经验,在广东省各年度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提案中还建议,以当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调查掌握各年度我省各地区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并与相应地区可以供给的学位总数相对照。当发现存在学位供给短缺情况时,督促当地政府与教育部门,有效增加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省教育厅回应
随迁子女每年增加15万-20万人 各地入学压力大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力规定6岁以下的儿童是否可以入学,为何广东省仍然延续之前的政策?
省教育厅在回复委员提案时表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年满6周岁入学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儿童生长发育的身心发展规律,是经广大教育工作者实践研究论证后确定的,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接受。
从学位需求角度考虑,广东省是随迁子女流入大省,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为460万人,位居全国首位,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近年来每年以15万-20万人的速度增加且呈现稳定性提高的趋势;随着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以及适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学龄人口进入新的快速上升期,常住适龄人口入学需求明显增加,这使得广东同时面临着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入学需求的双重巨大压力。
据统计,2019学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在校学生为1033.5万人,较上年度增加了约45.5万人,小学一年级招生数较上一年增加约6万人。而2013年-2018年广东省小学生转出率已从7.85%降至5.48%。据此预计,未来几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仍将继续增长,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仍将较为突出。
从学位供给角度考虑,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增加中小学校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各地也编制了未来5年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但中小学校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相对滞后,广东正面临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明显不足的问题,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任务依然繁重,倘若再加上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等因素增加的学位需求,势必会进一步加大各地入学压力。
因此,省教育厅表示,目前广东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将维持现有政策不变。今年,广东省拟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包括入学年龄等都会征求各地意见。接下来,将从实际出发并结合广东省学位需求和供给的情况,联合统计、公安、卫健委、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研判,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及酌情考虑实施弹性入学的具体办法。(记者 吴晓娴 通讯员 邵启文)
来源 |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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