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明确,广东一组织卖淫团伙最高被判刑八年六个月
2020-07-31 11:0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管理卖淫女及做通卖淫女思想工作。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院近期对一宗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团伙作出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根据判决书,该团伙组织了四名未成年人卖淫,并组建了名为“群英荟萃”的微信群用于日常管理工作,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管理卖淫女及做通卖淫女思想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至案发期间,欧某某(另案处理)承租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东某大酒店K歌沐足中心,2018年5月份,欧某某雇佣被告人杨某礼在K歌沐足中心组织李某某、石某某、强某某等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从中牟利,其中有四名卖淫女卖淫时均属未成年人。卖淫女每卖淫一次收取人民币700元至1100元不等的嫖资,卖淫女从中提成170元至300元。期间,欧某某先后雇佣雷某军、王某、傅某、周某伶、白某武等多人(均已被判刑)协助参与组织卖淫活动。

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该组织有明确的分工,例如,杨某礼负责管理该K歌沐足中心的卖淫活动并建了一个名为“群英荟萃”的微信群用于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周某伶负责管理卖淫女及做通卖淫女思想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至案发共获利6000元;白某武负责协助分配卖淫房间,根据嫖客的需求送浴巾、水、其他物品及收拾房间,每月工资2800元,等。

2018年6月25日1时许,该卖淫组织被公安机关查处。

揭阳市榕城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礼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王某、雷某军的行为均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雷某军、王某在协助组织卖淫共同犯罪过程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被告人杨某礼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礼、雷某军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礼、王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礼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雷某军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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