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州一培训机构与一位市民签订学习协议书,承诺课程可终身免费复学——可一直培训至掌握技能或不想学为止,这位市民支付学费后最终却只学习了不到10个小时便“一直没有老师”。
该市民为此起诉要求退还学费。记者今天(7月24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绝大部分学费。
承诺终身复学的课程
却只培训了10个小时?
小美(化名)想学化妆,觉得多项技能多条出路。于是来到蝶某公司咨询美妆培训,并表示白天需上班,要晚上六点后才能参加培训课程,蝶某公司表示没问题。
2019年8月,小美与蝶某公司签订《学习协议书》,约定小美参加化妆全科课程的学习。双方未约定具体的培训学时,但蝶某公司表示可一直培训至掌握技能或不想学为止,即终身免费复学。为此,小美支付了学费4460元。
从8月22日开始,小美间断性到蝶某公司处接受化妆培训。同年10月8日,小美回老家几天,回来后继续上课。同年12月10日,小美表示一直没有老师授课,其学习时间不到10小时,什么也没有学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表示化妆老师要等年后安排,年前都调配不了。小美认为本来一个月可以学完的,但因蝶某公司一直没有老师,要求申请退款。王某表示之前学校有老师,是小美没有好好过来学习,并且学费不能退,永久有效。
2020年1月,小美多次与蝶某公司沟通,要求退还学费,均未获回应。小美遂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蝶某公司退还剩余学费。
法院:培训机构未依约提供培训服务需退还学费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与蝶某公司签订《学习协议书》,约定由蝶某公司为小美提供化妆全科培训,双方形成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小美依约向蝶某公司交纳学费4460元,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收款收据中记载的内容显示,蝶某公司承诺“包学会为止,终身免费复学”。而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美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足10小时,蝶某公司即不再为小美提供培训服务。
蝶某公司未到庭就教育培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答辩,现亦无其他证据证实小美已经接受全部课程的培训或者已经掌握了部分技能。小美主张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蝶某公司退还学费,予以支持。
现基于小美已接受了部分培训,同意从学费中扣除200元,属于其自行行使处分权的行为,法院予以照准。故法院判决蝶某公司向小美退还学费4260元。
法官介绍,2020上半年,广州白云法院立案受理因教育培训机构无法提供服务产生的纠纷约6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数倍,其中涉及4个教育培训机构的系列案共计55件。
经分析可知,大部分纠纷案件是因疫情后培训机构无法继续经营,且未向学员退还学费而引发的诉讼。
法官表示,暑期已至,很多家长们都希望通过报读兴趣班、培训班的方式让孩子们渡过一个充实的假期,但在报读培训项目时,建议家长们关注以下问题:
1.教育培训机构是否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教育培训。如无领取营业执照,其经营稳定性无法保障。
2.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相对而言实缴注册资本企业的经营稳定性要高于认缴注册资本的企业。
3.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技能等级或者技能培训资格证书。应避免让孩子接受无技能培训资格的机构所提供的培训项目,否则孩子的安全无法保障。
4.家长们报读培训项目时,要对营业执照进行拍照存档,收好缴费单据,核对缴费单据中的盖章与营业执照中的公司名称是否一致,以免在纠纷发生时因证据冲突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