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公布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鼓励活化为特色经营场所
2020-07-15 21:0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公开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147处)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通讯员 荔宣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公开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147处),建筑类型涉及传统民居、名人旧(故)居、坛庙祠堂、金融商贸建筑、工业建筑等。

接下来,荔湾区将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荔湾区传统风貌建筑的建设管理和活化利用,鼓励传统风貌建筑结合片区特色开展文创、科创、展览、轻餐饮、民宿等特色经营,实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是指“建成30年以上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集中成片、能反映区域整体传统风貌或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

记者梳理发现,荔湾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主要分布在荔湾北片的逢源大街-荔湾湖、恩宁路、华林寺、上下九-第十甫、人民南等6片历史文化街区和荔湾南片的茶滘村、东漖村、广船地块、广钢地块,建成年代从清末明初到1950—1970年代,类别囊括了泮塘五约、恩宁路等传统民居,刘美卿、关耀辉、张活游等名人旧、故居,模范戏院旧址、西如茶楼旧址等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简佛祖庙、澄爱书舍等坛庙祠堂、宅第民居、学堂书院,广州造船厂船坞、广钢焦炭场旧址等工业建筑及构筑物。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荔湾区有14处历史文化街区,221处传统风貌建筑。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介绍,荔湾区作为传统老城区,一直以历史文化街区为抓手,落实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以日常保养、改善和整修为主,同时提出建筑功能兼容性要求及活化利用,鼓励街区范围内建筑多功能使用,在符合相关法规和保护的要求前提下,可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鼓励、支持保护责任人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发展文博展览、文化创意、旅游观光、新兴产业、休闲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促进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多功能使用,实现传统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有机结合。

同时,基于《广州市岭南文化中心区(荔湾片区)发展规划(2019-2025年)》,通过以荔湾为核心构建岭南文化中心区,整合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将荔湾历史城区打造文化创意、文商旅融合两大组团,形成岭南文化传统风貌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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