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赵宗文 吴凤思
被执行人家中有患重病的老人、有残疾儿子,被法院查封的宅基地房屋是他们唯一的住所。作为法院执行干警该怎么处理?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干警最近很好地处理了这样一宗执行案件。
这个故事发生在今年六月初,“当事人”是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干警邓敏、舒坚。6月9日,正值今年第2号台风“鹦鹉”登陆南海之前,广东多地被强降雨笼罩,但为了高效落实一宗案件的执行问题,邓敏、舒坚冒着瓢泼大雨,驱车近五百公里,前往汕头某海岛渔村,开展现场执行调解工作。
一路上,交通广播都在循环播放着“防台风”的讯息,他们没有忐忑于台风来临前的暴风雨,却不安于一会儿要展开的调解工作。这是一宗船舶共有纠纷案。当事人田某、张某、杨某利用共有渔船一起生产经营,因经营不善,各方签订了拆船协议书,将该渔船的使用权定价9万元转让给田某。后田某在张某、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张某、杨某签字,将该船转让他人。张某、杨某在得知情况后,将田某告上了法庭。
2018年5月7日,原告代理人到广州海事法院立案。2019年1月,广州海事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2019年4月2日,被告不服上诉。2019年10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田某应向张某、杨某各赔偿8.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发现被执行人田某有其他财产线索,广州海事法院依法查封了其宅基地,并作出了拍卖裁定。执行干警们原以为被执行人田某会迫于拍卖压力,立即筹钱履行判决。然而事情一拖再拖,邓敏、舒坚两位执行干警多方调查了解情况。
随着调查的深入,执行干警了解到田某是一个低保户,身患重病,还需抚养一个残疾儿子,其二儿子虽已成家,但未分得宅基地仍和其一起居住。针对拟拍卖宅基地房屋的执行行为,田某家人提出了执行异议。在异议审查过程中,执行干警进一步了解到,各方当事人之间是亲密的堂表亲戚关系,因为田某私自转卖渔船并冒充签名的行为,导致彼此矛盾激化,互不来往。
本着“将家事矛盾化解在法律之内、情理之间”的出发点,两位执行干警本想通过电话沟通,以辨法析理的方式,做好各方工作,但因语言不通、互不让步等问题导致调解效果不佳。于是,他们决定,在做好防台风、防疫情前提下,赶赴汕头南澳岛,和当地村委干部一起组织张某、杨某及田某的二儿子进行现场调解。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及当地村干部的耐心说服工作,在法律的威严和亲情的感召下,各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田某二儿子替田某偿还张某、杨某每人4万元。据最新消息,上周五,执行款已汇至当事人手上。该案也得到了圆满解决,既解了被执行人之困,也了却了一宗民事纠纷。
据了解,广州海事法院司法实践中常需执行不少涉及民生的案件,该类案件虽然金额不大,但当事人之间矛盾很重。执行干警办理这类案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因势利导,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下,找准突破点,寻求各方利益和心理平衡点,以追求共赢为目标,通过文明、善意执行,让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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