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2020-06-28 16:19 人民日报客户端
努力让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对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至关重要。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着力破解限制随班就读发展的障碍,努力让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警惕“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等现象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随班就读资源和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但囿于发展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随班就读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机制、就近优先教育安置机制不完善,对于残疾孩子是否适宜随班就读以及随班就读安置学校,一些家长持有异议,影响了对残疾孩子的精准安置。二是随班就读资源保障条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不足,对随班就读的专业支撑作用有限,影响了随班就读质量。三是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殊关爱不够。主要表现为忽视随班就读学生的身心特性和学习规律,在随班就读学生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缺乏针对性,导致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质量不高,出现“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的现象。四是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普通学校资源教师数量不足、教育教学专业水平亟需提高,个别地方随班就读工作形式大于内容。

——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在评估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重点解决对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作用,用科学的机制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并做好适龄残疾学生的摸底排查,建立安置工作台账,减少现实中存在的家校争议。同时,在就学安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重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对初次安置后确实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指导意见》对解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过程针对性不强、教育教学质量偏低等问题提出政策举措:一是注重课程教学调适,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二是注重培养生活劳动能力,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艺术教育。三是注重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建立并完善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制度。四是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同伴互助制度。

——解决随班就读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保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

为解决随班就读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保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一是强调配齐师资力量,加大教师配备力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满足基本需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补充机制。二是强调抓好培训培养,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教师培训,落实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加强随班就读教研工作,提升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三是强调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时,落实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的岗位补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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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