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全小晴
记者今天(6月11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6月上旬,广东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已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24份,反馈率达72%,有力推动了全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
广东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行业清源”,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
内容涵盖强化基层政府日常监管,整治建筑行业非法挂靠、分包,加强外来人口流动管理,净化旅游市场,开展防范“校园贷”安全教育和建立健全校园守护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等方方面面,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宗非法“校园贷”的案件中,建议某技术学院加强金融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
该学院收到建议书后,制定了防范“校园贷”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并联合多家单位开展一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净化了校园风气和环境。
针对黑恶势力常常通过非法挂靠、非法承包的方式插手建筑工程,以此谋取暴利的情况,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检查、管理,敦促建筑公司厘清挂靠情况,规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事宜。
着眼于“深挖根治”目标任务,广东法院还注意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某街道办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和保护,以及对村内出租屋、无名诊所和旅馆的查处和监管,彻底清除卖淫组织的活动场所。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黑恶犯罪动态研判,深入分析、查找具有关联性、相似性的行业监管问题,畅通与监管部门的双向反馈,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形成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新华社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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