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20-06-04 20:3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2015年2月至2020年5月,广州中院共新收环境资源类案件761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通讯员 谢君源 戴巧利 胡涛

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4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了《广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2015.02-2020.05)》白皮书和12件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2月至2020年5月,广州中院共新收环境资源类案件761件,其中刑事案件218件,审结191件,刑事处罚500余人,有力惩治了各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新收民事案件543件,审结505件。

从案件发展态势来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收案数从2015年的14件上升到2019年的69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总体收案平稳,总体保持在每年100件左右。 

从案件类型来看,案件分布相对集中。刑事方面,集中于走私废物、野生动物、污染环境三大方面,占比85.78%。民事方面,集中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业渔业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等涉农村土地纠纷,共计占比82.32%。

据统计,2015年2月至2020年5月,广州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9件,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21件。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某某、方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二审入选全国法院2017年度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和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经典百案,另有多篇环境公益、私益和刑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全省典型案例。

针对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性强、周期长等特点,广州中院以全国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涉土壤修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契机,对生态环境修复的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的构想。同时,广州中院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立环境公益金账户”和“建立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建议,并在广州市地方性立法中获原则性通过。

发布会上,广州中院还通报了12件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涉及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领域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对社会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能有效引导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树立绿色生产生活理念。同时,典型案例也是裁判规则的重要来源,对后续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具有良好的指引作用。

广州中院副院长姜耀庭表示,下一步广州中院将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以“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契机,不断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为广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郑宗敏